最近,由周迅、劉奕君、林允、鐘楚曦、董潔主演的《不完美受害人》開播。
因為受害者不完美,所以處處存在受害者有罪論。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不完美受害人》從劇名上就很討巧,而且主演的又是演技實力派。
當一個職場性侵受害者遭遇被人肉、被網(wǎng)暴、遭受蕩婦羞辱、工作失業(yè)生活失序等種種創(chuàng)出后,又該如何去恢復?
“希望多拍這樣的劇….希望真的能對女性群體有幫助”
“終于在滿屏的古偶、仙俠、甜寵、青春劇扎堆題材之外,找到近期唯一一部對眼睛友好、能看下去的新劇了”
“全是各種影射現(xiàn)實的點,酒桌文化、職場歧視、權力壓迫下的性騷擾…說是每一秒都在熱搜上蹦迪也一點兒沒錯!”
如今打著女性旗號、為社會不公發(fā)聲的國產(chǎn)劇有很多,但內(nèi)涵都很表面甚至毫無意義。
所以作為觀眾倒是很好奇《不完美受害人》到底會如何去洞察時代背后的話題,有沒有像臺劇《造浪者》那樣的諷刺和一陣見血,還是說“不完美受害人”只是一個噱頭?
不完美受害人,
內(nèi)地也有“造浪者”了?
劇集開端所講述的案情是如今社會很受關注的:職場性侵。
而首先觀眾在第一集看爽了的,是和酒桌文化有關。
周迅飾演的林闞是一所有名律師所旗下的律師,盡管看起來很不好惹,但當她面對一桌都是男性的客戶時,依然少不了在“鴻門宴”中被灌酒,哪怕事前早已下了通牒。
作為男性客戶聽到一女的如此強勢不給面子,自然就不爽,更何況還收了自己的百萬律師費。
于是開始說一些,我給你律師費就是相當于養(yǎng)你的這種荒謬話。
甚至還說自己有“讓你干什么就干什么”的權力,但很顯然這些公司老總對權力壓根就沒什么認知和概念。
林闞相反是淡定地反駁:
“你付給所有人的錢,是買他們的專業(yè)智慧,不是買他們?yōu)榕I不了他們的尊嚴和自由;我賣的是法律服務,不是我這個人,我沒有義務對你唯命是從?!?/p>
事實上,也并非每位女性都有像林闞那樣的身份能力和底氣去拒絕被灌酒。
林闞事業(yè)獨立、財富自由,而女秘書趙尋(林允 飾)則不是。
上司一句“今晚有商務活動,你不許掉鏈子”,她面對一整桌的男性灌酒,就只能無力反抗,被迫喝到無意識。
故事主線就是一樁第三方匿名報警的職場性侵案。
趙尋在酒席過后疑似遭遇上司成功(劉奕君 飾)的權勢性侵,而林闞則是被告辯護律師。
在警察到達后,盡管趙尋答應了跟警察走,也配合了法醫(yī)進行身體檢查,整個過程中有受創(chuàng)傷的應激反應,但最終她在筆錄時還是選擇了否認自己受到成功的性侵。
在成功眼中,趙尋和他是潛在的情人關系,根本不存在強奸這行為,而且趙尋也并沒有反抗。
甚至還自信地、理所當然地認為:你覺得我有必要去強迫別人嗎?
事實上,當時的趙尋是醉酒狀態(tài),而且迫于上司下屬權力不平等的關系,她根本沒辦法拒絕。
到底何為強奸,很多人似乎也都不太清楚。
強奸的構成要件是采取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違背婦女意志強行發(fā)生性關系。
其中其他手段指的是女性不知反抗、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手段,在女性醉酒缺乏自主意識的情況下發(fā)生性關系,即是強奸。
趙尋短短三個月時間,就從公司的管培生變成了董事長助理。
哪怕是真的職場性侵受害者,也會被別人說是走捷徑、攀高枝,又裝無辜又當又立。
就像之前在《造浪者》中所提過的,性騷擾性侵犯的人證物證難以收集,最后正義也不一定會到達,加害者也未必會得到應有的懲罰。
而受害者卻要不斷重復她的受害過程,開始自證,造成二次傷害。
甚至會被人質疑,申訴是不是為了想要得到好處。
這其中職位、權力大小的懸殊,不僅僅是影視劇中的呈現(xiàn),現(xiàn)實中也同樣存在。
在職場中不擁有話語權、不敢反抗的女性也比比皆是,面對圓滑老道的上位者,甚至都無法意識到自己正在受壓迫。
作為強權者,
他也是不完美受害人?
因為趙尋時而承認被強奸時而又否認。
有人說成功更像是不完美受人。
因為他任何角度都無法判斷找尋不情愿,所以不完美受害者是成功而不是趙尋。
“成功沒有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使趙尋不能不敢不知反抗,所以不構成強奸”
“趙尋在做之前,意識清晰,沒有反抗,沒有拒絕,沒有脅迫,沒有暴力,這不可能稱的上強奸,稱不上強奸,那么趙尋就不是強奸案的受害人。趙尋頂多是職場性騷擾的受害人”
持這種想法的人有沒有想過,這其中存在權力壓迫,這種不能不敢不知反抗,是來自隱形的不平等權力,而與此同時趙尋手中的社會資源也有限。
說白了,這也是一場“法定事實”與“內(nèi)心的客觀事實”的博弈。
作為集團的董事長,從成功的話語中也能看出,他就是一個權力中的上位者,一位強權者,自以為身邊的女人都會圍繞自己轉,去包容自己,無論是老婆、紅顏知己,還是職場中的情人。
所以他才能自信地說出那句“你覺得我有必要去強迫別人嗎?”。
成功給趙尋買過不少衣服,但趙尋都沒有穿過。
哪怕是有商務活動,她也是穿自己的牛仔褲,而成功一直都認為是趙尋耍脾氣,所以才在酒席前又帶她去買了衣服和首飾。
盡管趙尋想拒絕,但也只敢說一聲“太貴了”。
這種自以為是,貫穿他整個人。
他認為趙尋不是被強迫,也認為趙尋會站在他這邊不會去報警,他甚至覺得自己才是受害者,事發(fā)后還看似包容地說:
“一個年輕女孩缺乏社會經(jīng)驗和心理承受能力,遇到一盆臟水潑下來,本能地想洗白自己,把責任推到我身上,我都能理解,多包容吧。”
趙尋所有的推脫在他眼中都成了隱晦的拒絕。
一句“我頭暈,送我回家”,在成功口中變成了“我腿軟,抱我進去”。
而周迅所飾演的林闞在劇中是非常矛盾的。
盡管作為律師要保持職業(yè)操守,幫這個道德敗壞、生活糜爛的渣男做辯護律師,但作為女性的她來說,她對受害者仍然有一種理解的關懷情感。
所以她沒有因為是成功的辯護律師從而罔顧事情的真相認定成功是完全清白的,她會基于事實真相和證據(jù)。
平心而論,劇集的劇情很粗糙,演技也不算太出色,但它有意去探討一些社會問題,不過這劇注定不會像《造浪者》那般表達尖銳,臺詞也過于淺薄,但楊陽作為女性導演,能把話題打開已經(jīng)是一種進步。
蟬主不知道這個社會要追上女性的腳步到底要多久。
但在追上之前,請不要對“受害者”進行苛責,沒有人是“完美”的,我們對于性侵案件,也不能每次都“算了”。
正如劇名所示:不完美受害人。
受害人在一起受害案件中,沒有人能確保自己的所作所為能夠毫無瑕疵。
雖然性侵案件發(fā)聲環(huán)節(jié)很重要,但并非每位受害者都有十足的勇氣站出來發(fā)聲,她面臨著心理壓力、大眾輿論壓力,甚至包括被指責的聲音,這其中的任何一點都難以承受,所以沒有規(guī)定受害者一定要公開曝光自己的受害經(jīng)歷。
屈服就是同意嗎?無掙扎無反抗就是同意嗎?不是的。
退一萬步講,在權力不平等之下,拒絕也沒有用。
“模糊的下作,晦澀的強迫,難言的屈辱,無奈的忍受,絕望的自欺?!?/p>
與此同時,不得不承認的事實是,我們所處的這個環(huán)境,還沒有健康包容到足以讓受害者們放心地站出來發(fā)聲,為自己討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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